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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区公司商标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作者:烟台兴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27 08:51:21

1984年3月12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5年4月1日,即我国专利法实施的第一天,原中国专利局就收到来自国内外的专利申请3455件,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誉为创造了世界专利历史的新纪录。中国专利法保护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创新成果。在大多数国家,专利法仅保护发明,而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单独立法。我国将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保护规定在一部法律中,都称为专利,是我国专利法立法体制特色之一。

专利法制定后经历了两次修改。1992年9月,为更好履行我国政府在中美两国达成的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中的承诺,我国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改。2000年8月,为了顺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

2005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工作的准备工作。2008年1月,专利法第三次修改被列入国务院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2008年12月27日,我国《专利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下称2008年《专利法》)。修订后的《专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与前面两次修订相比,这次专利法修订,主要是国家自身发展需要的体现,而这突出地表现为提升专利法在促进我国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方面的重要作用。

《专利法》第三次修订涉及的内容相当多,但其总体风格是基于总结我国专利法制工作经验,出于中国自身发展需要,更加充分地保护国内外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兼顾社会利益的平衡,促进专利制度功能和作用在中国更好地发挥。从具体的修订内容看,此次修订特别重视提升专利法对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的作用,以及在维护公众利益的基础之上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法》修正案通过后,舆论普遍认为,鼓励创新能力提高和加强对专利权保护,是这次《专利法》修改的主旋律,贯穿于专利法的始终。因此,这也可以视为《专利法》第三次修订的主要特点。

每个商家都想给自己的商品起个响亮且彰显商品优秀品质的名字,但有时往往使用过于强调商品品质的词汇作为商标,却不经意带有民族歧视性或夸大宣传,从而导致无法获得注册。今天小知就告诉你什么是民族歧视性和夸大宣传带有欺骗性的标志。歧视性所谓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是指商标的构成要素如文字、图形等带有对特定民族进行丑化、贬低或者其他对其不平等看待的内容。对某一标志是否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判断往往需要结合具体的商品或者服务来判断。

例如,“黑鬼”是对黑人人种的蔑称。将“黑鬼”作为烟台商标注册或使用,无论是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也不论是何种商品或服务,都会明显地损害黑人的尊严,对黑人人种有较为强烈的歧视含义。有些与民族或人种或种族有关的文字、图形等,其本身可能不具有歧视含义,但如果使用在某些商品或者服务上,也可能产生民族歧视性的效果。又例如,将某个民族的全称或者简称注册在马桶或者卫生巾等此类商品上显然是会传达出不友好的信息,但如果用在衣服类商品上,就不再被视为带有民族性歧视。欺骗性夸大宣传是指对申请注册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和服务做了超过其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方面固有程度的表示;欺骗是指夸大宣传的表示所使用的文字、图形等掩盖了申请注册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在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方面的真相,使得公众对商品和服务的真相产生错误的认识。例如在香烟上使用“健康”商标,以及在人体助长器上使用“一日三寸”等,即是如此。

这两个商标对各自商品固有的功能作了夸大性的宣传,并易使公众误认为香烟有益于健康,或误认为人体助长器能使人一天长三寸。其实商标本身即具有一定的宣传作用,且我国现行商标法也允许商家利用商标对商品品质进行一定的宣传,市场上也存在一些带有宣传商品品质或功效的商标,如“美加净”和“永久”等,但这些商标的宣传商品品质的作用十分有限,对消费者不具有欺骗性,因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当商标名比较多不容易判断时,企业就以是否能够让公众引起误认为准则。如果还是不能判断则可以找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解决了。

万众创业潮流下,很多人都期待自己能够在新的市场上有着长远发展。但为企业长足发展保驾护航怎少得了商标、专利知识产权。有的人为注册商标奔走,而有的人则一直为闲置的商标发愁,毕竟自己的商标虽然现在因为各种原因闲置,但是在当时进行注册发展时,也投入了极大的人力物力,现在闲置下来的商标就必然浪费了当时付出的精力财力,不由得让人心生惋惜。

注册商标时,尤其一些大公司为了保证自己商标的独特性和单一性,往往会在自己商标的注册范围上扩大或者注册一些子品牌,但是一旦其中之一做大或者经营范围发生变更,另一个虽有着良好的基础和口碑,但是精力有限,往往就会闲置下来。有的则是通过继受取得的方式得到的商标,虽然商标价值高,效应好,但是因为自己本身对其并不需要或者没有兴趣,也就只能白白的闲置下来。商标一旦闲置,紧跟着伴随的就是发生资源的浪费。

与此同时,也有很多人想要注册商标却久久得不到,无法通过审核,这就会出现一种尴尬的情景:一方面你有闲置的商标,白白的浪费着曾经的汗水和金钱,另一方面别人则在苦苦等待着注册商标,却因各种原因迟迟无法通过注册。两方都有着自己的问题,也有着自己的需求和困境,分开看似乎有些尴尬,但是一旦两方坐在一起,你就会发现和谐无比,一方有所需一方有所求,两方一旦能达成一致,通过商标转让解决的将是双方的问题,达成最大的共赢。但是问题是如何让双方坐到一起,此时一个能沟通双方的平台商标代理机构就显得尤为重要,将商标的供求解决,使得供需双方都能尽快的得到自己所要求的,不仅仅代理相关商标的注册,同时通过信息检索,商标转让一条龙服务,帮助想要进行商标装让的人尽快的完成,从而解决商标供求问题,让闲置的商标不再“闲”,也让有需要的人能满载而归。

一般商标标示可以使用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地方如何进行标示也要有严格的规定。我们以牛奶为例,需要使用在单个产品外包装上,还需要使用在装单个产品的箱子上,在企业对外使用的名片上,信纸、信封上等地方。这些地方如何使用也要有严格的规范,除了商标图样本身的不变原则以外,商标图样摆放的位置,占整个版面的大小等都要进行严格规定。

例如利乐枕包装的牛奶,有六个面,这六个面分别如何标注商标图样?最大的面有两个,一个正面、一个背面,正面怎么标注?背面怎么标注?我们再以正面为例,商标图样放置的位置与上部、下部以及左边、右边的距离比例是多少……这些都要有严格的规定。仿冒者只能简单模仿,在制作商标标示和使用商标标示时无法知道这些属于公司高度机密的规范,必然出现纰漏,那么假冒者就很容易被识别,这样使用商标本身就起到了一定防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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