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烟台兴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海阳专利要警惕的陷阱

海阳专利要警惕的陷阱

作者:烟台兴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06 08:13:1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意见》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要求,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于2月18日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提出六大工作举措,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高效开展,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一是扎实做好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处理工作。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广泛收集举报投诉线索,加快办理与疫情有关的知识产权严重违法案件,依法严厉处罚,保持疫情防控期间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是加强重点商品违法行为查处工作。针对各类市场主体,聚焦电商和线下批发零售领域,重点查处涉及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护用品的商标侵权假冒、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省局发挥专利审协广东中心和广东专利代理协会等组织对侵权判定的技术和专业支撑作用,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指导。加快研究解决各地查办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充分利用线上、电话等非接触方式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进行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对于在审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可以书面审理的和各方当事人均同意书面审理的案件,优先书面审理;必须进行现场勘验和口头审理的,可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依法延期审理,并做好当事人告知和解释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优先受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专利复审和无效案件。

四是提供疫情防控相关专利预审绿色通道。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要建立绿色通道,对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的专利申请加快预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全力支持配合全省疫情防控工作。

五是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各单位要丰富线上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渠道,广泛征集各创新主体特别是企业在维权保护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开展线上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援助业务宣传培训。积极整合各类商标专利信息资源,免费向复工复产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及分析服务。推广试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电子受理平台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六是大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政策宣传工作。及时了解和宣传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疫情应对的最新政策,广泛宣传有关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业务办理途径和方式,特别是有关期限延误可中止、免费恢复权利的规定,让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安心,更好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特殊标志: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的或者是国际性的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徽记、吉祥物等标志。比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福娃标志、“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标志等均为特殊标志。特殊标志与商标有很多不同之处,比如:

1.商标主要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用来区别不同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主要是为了私利,特殊标志是用在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主要是为了公益;

2.商标的保护期限为10年,特殊标志保护期限为4年;

3.商标到期后,烟台商标注册人提出申请可以续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特殊标志到期后是否能够续展,需要工商总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

4.想要取得商标权需要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可予以初审公告。公告期内,可以提出异议审查,再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而核准特殊标志时,审查机关只对特殊标志是否违反《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禁止登记的条款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即可登记,对于是否损害他人在先权利并不过问。特殊标志登记没有初审公告期,也不存在异议程序。如果有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情况,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特殊标志登记后请求宣告特殊标志登记无效。

特殊标志与商标又有很多相同之处,比如:

1.特殊标志与商标都可以由文字、图形及其组合构成;

2.特殊标志和商标都是无形资产的载体,属于知识产权范畴;

3.得到授权之后都有权阻止他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使用等。

已经过了保护期的特殊标志,能注册为商标吗?

首先,过了保护期的特殊标志不是我国法律保护的特殊标志。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可以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但是,我国《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的规定中没有保护未核准登记的特殊标志和过了保护期的特殊标志。所以,过了保护期的特殊标志,不属于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在先权利”,因此不适用该条规定。其次,考虑到过了保护期的特殊标志曾经被使用的事实,应重点考虑过了保护期的特殊标志注册为商标是否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会的”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过了保护期的特殊标志在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曾经使用,往往当时在其使用的领域内影响很大,这种影响不会因为特殊标志过了保护期就会消失,只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越来越小。如果把虽然过了保护期,但是依然在某领域影响较大的特殊标志注册在该特殊领域的商品上,会让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这种情况不符合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不应被注册和使用。比如,“福娃”作为特殊标志曾经登记在体育活动中,而且影响巨大。即使过期之后,如果在体育用品上注册、使用“福娃”商标,依然可能会让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以为与奥运会有某种关系。不过,这种影响只限于特殊标志登记的特殊领域,不应该不适当的扩展到其他的领域。再次,过了保护期的特殊标志申请注册商标,一般不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该条规定的是标志本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并非指的是特定的人使用该标志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我国《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了“有害于社会善良习俗和公共秩序的”等情况下的,不予注册。该规定虽然与《商标法》的规定文字表述不同,但是意思基本上是一致的。

也就是说:如果存在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中涉及的问题,该标志也无法登记为特殊标志;如果被登记为特殊标志,则一般不会存在违反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情况。最后,过了保护期的特殊标志注册为商标需要满足我国《商标法》其他条款规定的要求。过了保护期的特殊标志申请注册为商标,除了需要满足以上说到的法律规定外,还要满足我国《商标法》其他条款的规定。比如,在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时,如果存在在先申请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情况,不得注册;没有显著性的,不得注册,等等。

市是我国的首都,随着经济的腾飞,消费者的引导潮流,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在美博城的带领下,美容美发、化妆用品等美容用品批发市场也空前地兴旺起来。

目前已成为全国美容美发化妆品交易的重要基地,每年的美容美发、化妆品交易额占到全国的四成以上,是名副其实的中国的美丽中枢。那么在化妆品烟台商标注册的流程是什么呢?化妆品商标注册哪一类呢?

众所周知商标注册分为45大类,其中化妆品是第3类。第3类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精油,化妆品,发水,牙膏。每一个爱美的女孩子都有一堆化妆品,小编也是看着那些化妆品数不胜数啊,化妆品是每个女孩子都喜欢的。下面我就把化妆品商标注册流程分享给化妆品企业。

1、设计:任何商标注册之前都是要进行商标设计的,既然是注册一款化妆品商标那肯定要考虑女性的喜爱,以及符合企业文化的设计思路。

2、查询:委托专业的人士查询一下您要注册的商标,以免与在先申请的构成近似。从而有效的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3、受理:由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整理好材料之后上报到商标局。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之后,下发《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

4、形式审查:商标局针对上报上来的材料进行核实查验,查看是否已经缴纳官费。

5、实质审查:商标局对该注册的化妆品商标注册是否符合商标法的规定,是否能够通过的一个过程,通过的将进入公示期,不通过的将进行驳回,或者部分驳回。

6、公示期:公示期三个月,在此期间任何人都可对该化妆品商标注册提出异议,有异议的需要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供异议答辩。通过的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7、颁证:由国家商标局颁发《商标注册证书》。注意:从商标注册申请到注册成功大约需要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我司是一家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是您商标注册道路上的领路人,更是同行业的标杆,每年为客户商标注册数量达到数万件。如果您有商标注册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上的客服工作人员或者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

我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商标注册代理的由商标局备案下的一家商标注册公司,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是每一个商标注册申请人所关心的,我司秉承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为您在商标注册的道路上保驾护航。

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是由专业从事商标注册的顾问进行的,商标注册流程专业化严谨,任何商标注册流程都是要到商标局严格审查的。商标注册费用依据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发展规模,商标注册顾问专业人士来决定的。

如果您有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方面的问题均可咨询我司的热线电话或者直接与我们网站上的商标注册顾问的客服联系。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专业的商标注册问题解答。预祝与您我们能在商标注册上合作愉快。

《食品经营许可证》这张证将过去的两证合为一体,所以企业不再需要分别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了。注册公司小编解读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准备好材料提交到工商局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窗口。

2.材料如果没有问题,窗口发给受理通知书。

3.如果需要场地核查,工商局在受理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上门核查(一般零售没准,批发肯定上门)。

4.如果核查通过,自工商局窗口受理开始计算20个工作日内发证建议:本业务办理难度主要在提交到工商局的受理材料上,建议一次性把材料准备好,否则要承受往返奔波之苦,以下是准备材料详细列表。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有食品安全技术人员的,还需提供技术人员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注册公司小编告诉你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指食品货架、食品容器、售货工具、散装食品包装材料等。以及消毒设备、更衣设备、盥洗设备、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气物的设备和工具。贮存、运输和装卸设备等。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八、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时提交)。


 

版权所有:烟台兴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