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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专利申请复审要注意什么?

作者:烟台兴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9-21 08:56:03

专利复审,对每一个专利发明人来讲,可能都碰到过,下面就跟大家一起聊聊烟台专利申请复审有哪些应该注意的地方。

(1)复审请求书未使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表格;

(2)复审请求书中,请求人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时或者合法变更后的内容不一致;

(3)请求人申请专利时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但复审请求书中没有填写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代码以及代理人,或者填写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代码以及代理人与专利申请时或者经合法变更后的内容不一致;

(4)请求人在复审程序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但未提交委托书或者委托书未写明委托权限;

(5)请求人与多个专利代理机构同时存在委托关系,但未以书面方式指定其中一个专利代理机构作为收件人;

(6)复审请求书附件清单与提交的附件不一致;

(7)复审请求书没有请求人的签章(包括不是全部请求人的签章),或者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但没有专利代理机构的签章。

对于企业而言商标注册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就比如在商标注册往往都会委托专业的机构来做,这是因为商标注册成功的越早,也就越早的占有商机,而对于不了解注册流程的企业来说往往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而今天就来说说这个话题。

第一,在商标注册的企业数量很大,因此为了尽快申请下来最好提前准备好材料,无论是商标注册申请书还是商标图样等都要认真的填写和制作,并且商标可以多准备几个,万一审核不通过可以马上换一个,而且多个类型的商品可以申请一个商标,这些都应该提前调查好的才行。

第二,在商标注册的时候,建议企业填写资料的时候建议资质专业的机构,因为资料填写错误导致延误注册的事很常见,而且商标设计也有一定的规则,有的商标设计存在违规,而有商标设计涉嫌抄袭山寨,因此设计商标之后建议委托专业的机构帮助审查一下,这样就不会导致好不容易排队到我们了,因为申请资料有问题而延误的情况。

第三,对于商标申请注册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就是如果是外企或外国人申请商标注册往往需要委托代理机构才行,不然申请的时间会比较长,而且大多数情况下外企或者外国法人的话都是委托专业的机构来做,如果是国内的企业往往可以自行申请或者委托专业机构。

刚才提到的就是在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应该注意的事情,商标申请看似简单的事情,实际上也是非常严格的,很多企业都出现了反复申请才成功的情况,因此如果怕商标被别的企业申请了的话,还是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来做做好,这样就不会因为申请时间长导致错过我们想要的商标。

那现在在商标注册时间要多久呢?

虽然国家在政策上已经做出了努力,但是可能需要一些时间逐步完善,所以以上时间仅供大家参考了解,毕竟在现实的商标注册过程中存在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导致时间上有所偏差。

在商标注册有什么好处?

企业注册商标,可以抢占场,拓展业务范围,形成一种自有的品牌形象;是入驻如天猫等商城的必要条件;保护了企业商标不受侵犯,保护了品牌的价值不受盗取;办理质量检查,卫生检查所具备的条件;企业注册商标,品牌建立的基础,驰名商标的根本;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转让(投资),可以抵押,许可使用,创造收益,还可以继承。

今天注册公司咨询热线说:我前几天刚刚提交公司名称查询,但是又觉得那几个公司名称不怎么好,想临时变换一下公司名称,咨询我们可不可以更换一下公司名称。

名称核准后,工商一般对核准的内容不支持更改。要改只能等公司注册好以后,再做相应的变更了。注册公司小编提醒您若有数人一起投资开公司,务必事先将相关安排考虑并确认清楚,注册资本多少、股东多少,股东比例如何分配,一定要各方充分讨论,确认达成一致后才去正式查名。否则的话,接下来会遇到许多不必要的麻烦,耽误正常创业进程。企业名称构成要素有哪些?

1.名称的构成:企业名称一般有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例如:(行政区划)+(字号)+企业服务(行业特点)+有限公司(组织形式)

2.字号:以2个或以上的汉字组成。

3.行业特点:包括产品名称、行业名称或产业名称,如贸易、广告、建筑工程、信息科技、等。

4.组织形式:如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事务所、工作室等。

如果将注册商标申请权范围界定过宽,必然影响到第三人对相同商标资源的使用。商标如同人的姓名,人难免重名,未注册的商标也难免出现相同的情况。如果对注册商标申请权作宽泛保护,则必然要求即使未注册的商标也不能相同或相似,这显然难以做到。身处不同地方的商标使用人难免发生使用相同商标的情形。如果将注册商标申请范围界定过窄,又不能保护注册商标申请权人的利益。所以,在平衡商标注册申请人与其他商标使用人的利益时,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

⒈商标是否使用基于前面的法理分析,商标注册申请权产生的基础是因使用而产生的商誉,所以,对未使用的商标,其上不可能存在商誉,商标创造人不能主张商标注册申请权。

2.商标注册成功后的使用是否导致混淆一个企业之所以选择并使用某个商标,就是为了在市场上将其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8]如果其他使用人申请注册商标注册申请权人的未注册商标是否会导致消费混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从保护消费者角度,该行为理应被禁止。

3.第三人主观是否知道未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商标注册制度的一大优势在于,它可以使已注册的商标产生公示效果。需要选定使用商标的经营者,可以通过查询系统确定自己欲以使用的商标,在同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是否已被他人注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则经营者必须选定其他商标,反之,则可以使用和注册。

而这种查询的成本相当便宜,是合理成本。但商标注册还未成功拿证前,不能产生公示效果,处于不同地域的商标使用人无法通过合理成本获取商标的使用情况,难免出现在同种或类似商标或服务上使用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情形,故必然出现善意使用人。

基于利益平衡的原理,善意使用人不应当被法律所禁止。而第三人主观是否知道未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是判断第三人主观上是善意还是恶意的标准之一。在明知他人已经使用该商标的情况下,选择注册该商标,在很大程度上会被认定是恶意的,反之则被认定为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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